一、vocs治理工作的总体流程为:
信息搜集,初步判断采用的核算方法;我们将优先选择实测法。只有在企业信息非常有限的情况下,才建议使用平均系数法。
基于所采用的核算方法,进一步采集更为详细的信息;源排查工作是一项繁琐、细致的工作,需要企业密切配合,提供相关的资料。
二、开展vocs排放排查工作
主要按照资料收集、源项解析、合规性检查、统计核算、格式上报的原则对vocs的排放量进行排查,简要工作流程见图
第一步: 确定厂区或设施的边界
现场考察,和企业相关部门人员一起确定全部源项及实施区域。
第二步: 理出源项:
确定重点源项;
确定不列入清单的源项(如没有数据,排放量非常小等),并给出充分的理由。
第三步: 选择合适的方法学:
根据不同源项特点以及预计可获取的数据,初步选择适合的方法,包括实测法、物料平衡法、排放量估算模型、平均排放系数法等。为下一步工作做好准备。
第四步: 根据初选的方法,准备并列出需要的数据清单:
提前准备好表格;
对数据进行合理性初步审核;
必要的时候,重新选择方法;
在这个过程中,工厂进行配合,对完成源项资料收集非常重要。
第五步:准备清单并进行数据核算
测得的μmol/mol值和排查的其他源项按照《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》之附件2:《石油化工行业vocs排放量计算办法》(试行)以及《石化行业vocs污染源排查指南》(环办[2015]104号)相关核算方法计算。
第六步: 完成源排查报告(排放清单报告),并向环保部门进行报告.
项目完成后,我们将提交包含各源项分别的排放量、合规性检查结果等源排放报告。
配合环保部门完成项目验收。